热门站点| 世界资料网 | 专利资料网 | 世界资料网论坛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卫生部关于淘汰第三批105个中成药品种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20 21:59:55  浏览:9899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卫生部关于淘汰第三批105个中成药品种的通知

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淘汰第三批105个中成药品种的通知
卫生部


(1994年12月1日)


根据全国中成药整顿工作医学药学审查情况和专家意见,经反复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生产主管部门和生产企业的意见,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现决定淘汰“水泻散”等105个临床疗效不确切的中成药品种。自本文下发之日起,所列品种应立即停止生产,并撤销
其生产批准文号。已生产出厂的合格产品,在1995年年底前,仍可销售和使用。
附件:中成药整顿淘汰品种名单(第三批)
水泻散 复方斑钠片
风湿跌打止痛膏(膏药) 鼻炎宁蜜浆
光和熊胆油 黄柏果片
冠心宁片 六味寒水石散
镇惊散 滋补片
肺灵丸 汇雪(散)
四合素片 人参健脾膏
香连散 复方胃痛片
桃儿七片 首乌酒
复方甘肃丹参片 驱风药水
武威膏药 小儿止咳冲剂
健脾肥儿散 保健丸
贝母止咳蜜浆 肥儿冲剂
止咳冲剂 理气舒肝丸
山楂糖浆 心可乐冲剂
参桂鹿茸膏 延龄冲剂
补肺汤 参杞糖浆
红膏药 小儿健脾糖浆
调元补肾丸 宝灵素
婴儿散 如意丸
小儿金片 石百兰片
枸杞晶 感冒退热片
小儿止咳散 白酱感冒冲剂
归芪丸 健脑灵糖浆
桔梗丸 山腊梅茶
石城白药 肝炎片
买麻藤片 冠安片
买麻藤糖浆 小儿化痰止咳冲剂
炎症丸 风寒疼痛丸
消炎冲剂 肺咳平丸
风湿骨痛糖浆 伤风止咳冲剂
小儿鸡肝散 肝胃气痛散
感冒灵胶囊 齄皮液(擦剂)
复方鱼腥草素片 小儿镇咳糖浆
首乌益寿晶 竹红菌素油剂
润肺清冲剂 防感片
半夏咳喘宁糖浆 百日咳嗽散
刺五加硫胺糖浆 鹿茸胶囊
赖氨酸蜂乳 咳宝糖浆
明目磁珠丸 跌打损伤膏
金青感冒片 亮菌片
杜仲叶冲剂 止血消炎灵(散)
速效伤风冲剂 小儿化痰止咳糖浆
全身散 四季青糖浆
风损膏药 活络舒肝片
风湿解毒片 采云散
买麻藤冲剂 感冒平液
映山红片 冻疮酊
感冒片 五味补汁
周胆星(茶曲) 肥儿疳积散
阑尾消炎灵胶囊 咳复舒
青果豉



1994年12月1日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六届第2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985年9月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李先念
1985年9月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

(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1985年9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证明居民身份,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正在服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不领取居民身份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部颁发军人和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填写。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同时使用本民族的文字或者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
第四条 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分为十年、二十年、长期三种。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第五条 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印制、颁发和管理。
第六条 公民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并按照规定履行申请领取手续。
第七条 华侨回国定居的,在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时,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者登记内容有变更、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时,应当按照规定申报换领新证;丢失证件的,应当申报补领。
第九条 公民被征集服现役的,在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时,交回居民身份证;退出现役后,发还居民身份证或者再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和被劳动教养的人以及被羁押的人,尚未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在服刑、劳动教养和羁押期间,不发给居民身份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执行机关按照规定收缴其居民身份证,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后,由本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或者将原居民身份证发还本人。
第十一条 公民出境按照规定需要注销户口的,在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时,交回居民身份证。
第十二条 公民死亡的,由公安机关收回居民身份证。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执行任务时,有权查验居民身份证,被查验的公民不得拒绝。
执行任务的公安人员在查验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时,应当出示自己的工作证件。
公安机关除对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被执行强制措施的人以外,不得扣留公民的居民身份证。
第十四条 公民在办理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权益的事务时,可以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其身份。有关单位不得扣留或者要求作为抵押。
第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一)拒绝公安机关查验居民身份证的;
(二)转让、出借居民身份证的;
(三)使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四)故意毁坏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六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或者窃取居民身份证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本条例时,徇私舞弊、侵害公民合法权利和利益的,应当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不适用本条例。
第十九条 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公安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二十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修改《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

广东省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修改《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

深劳社规〔2008〕27号

各有关单位:

  《关于修改〈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内容印发施行。

  决定对《02号许可事项:外国人入境在深就业》作如下修改:

  在“五、申请材料(一)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增加以下内容:

  11.就业申请人本国政府出具并经公证和领事认证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本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版权声明:所有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京ICP备14017250号-1